哎,鬧鐘響了,響得轟天震地,沒奈何,唯有一骨碌跳起來,制止鬧鐘再放肆,跌回床上,扯高棉被再睡,唔,被窩好暖。不過六時五十分吧了,還可以多睡一會的。
六時五十五分了,我瞟瞟那惡形惡相的鬧鐘,褓姆車司機通常要在七時十二三分鐘才來接我的,多睡一會兒,大概能趕得及的。反正衣服鞋襪都在昨晚預備妥當,待會兒,只要手脚快一點,準不致遲到的。
六時五十八分了,唔,我還是好睏,不如多睡兩分鐘吧,我把棉被摟得更緊。外頭這麼冷,還下雨哩,怎能狠得下心,一脚就把軟枕暖被踢開呢,啊,不能不能。別說什麼「天之將降大任於斯人,必先勞其筋骨……」都是鬼話,騙人的,能睡是福,多睡多福。
七時一分了,再不起床就遲到定了,唉,我咬緊牙,呻吟半聲,推被,跳下床。
七時十五分奔往樓下,唉,車呢?莫不是司機比我還遲……七時二十五分了,司機大概等得很不耐煩,捨我而去了。他也忒的無情,怎麼不等我一會兒呢?
我硬著頭皮,似乎很豪闊的揚揚手,跳上計程車,咪錶真可恨,竟跳得比我的心還要快。五元七……八元五……十三元四,到了到了,我掏出車資,不瀟洒地以金錢來換幾分鐘懶覺,怎能不心虛、心痛?可是,明早鬧鐘再響的一剎那,我肯乖乖的應聲而起嗎?
一九八六年二月
(已刊星島日報星辰版 1986年2月22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