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燈塔立何時?( 上 )

烟波浩淼,擁抱著香港。那一湛碧藍,美得眩目。那海岸綫,像記憶那麽長。那海域,原來深濶得可以讓遠洋巨型輪船直接駛進。具備了天然優勢,在波譎雲湧的國際形勢下,香港得天獨厚地成長。

一八四一年(清道光二十一年)香港成爲英國殖民地。一八五七年(清咸豐七年)英國樞密院(Office of Committee of Privy Council for Trade)爲了推動貿易,建議香港在南中國海的東沙群島興建燈塔。一八五八年(清咸豐八年)清廷簽訂了天津條約,開放多個港口作通商口岸,也相應地興建了口岸的設施。一八六七年(清同治六年)英國指揮官Commander Reed建議燈塔選址在橫瀾島、青洲和蚊尾洲。一八六九年蘇彝士運河通行,帶動了航運業的發展。新加坡比香港更早成爲英國殖民地,在一八五五年(清咸豐五年)已築了燈塔。

香港不止是自由貿易港,還坐擁了水深港濶的地理環境。萬頃碧波,等待遠洋巨輪;而遠洋巨輪,等待燈塔。 興建燈塔這議題,其實早在一八五六年(清咸豐六年)香港華文日報,已圖文並茂地報導。文章題目叫〈照船燈塔畫解〉,解釋興建燈塔的理由。「西邊洋面每有生石突顯水面,或有隱伏水中,行船者,倘若不覺,偶與此石相觸,則船破貨壞。」海岸綫、淺灘和暗礁,都危險重重,隱伏禍患。一船人的安危,一船貨物的價值,加起來更是無價,倘若一個不察,船隻觸礁,就會釀成海上悲歌,人間災難。

燈塔落成後,「自各險建塔之後,永無破船壞貨之患,此法誠為盡善,而且可垂永久者也。」好一句盡善而永久,這是對燈塔最崇高的禮讚。此文更報導了一個很實際卻不廣為人知的資料,就是燈稅。「每船到此,量度其船大小,以爲抽稅之則,歸其資於本塔,為每年費用之需,各船主亦無不樂為輸將者」。原來有燈稅這回事,而燈稅是以船的排水量來計算,這資料很有趣,也解釋了燈塔興建和運作的資源。

 

二O一九年十月

資料提供: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古蹟燈塔研究小組(潘新華、鄧穎、馬冠堯、文家輝、錢棣華、梁榮武、花圍路)